BSI白皮书深度解读:MDR Article 61(10)——如何在“例外情形”下用非临床数据完成临床评价
基于《Article 61.10: Clinical Evaluation based on non-clinical data》(BSI,2025)内容整理与解读
重要说明(严谨性声明)
一、这篇白皮书主要探讨的主题
二、BSI对“非临床数据 vs 临床数据”的关键定义与立场
1)非临床数据(non-clinical / pre-clinical)是什么?
2)软件(SaMD)的一个容易混淆点:
3)临床数据(clinical data)为什么仍然重要?
三、BSI对Article 61(10)的“底线”:只能用于例外情形
申请方必须能够充分论证:为什么“临床数据不适合(not appropriate)用于证明安全与性能”。 “缺少临床证据/收集临床数据困难/临床数据不足”不是可接受的理由,尤其当相似/等同器械已有临床数据时更难被接受。
四、哪些器械更可能适用?哪些争议最大?
五、BSI要求你逐项回答的“61(10)五要素”
1)适用的器械范围(分类)
2)临床性能(clinical performance)
3)制造商声明(claims)——最容易“一票否决”的点之一
非临床声明:如易用性、设计、耐久、无菌等,不直接关联健康结局。 临床声明:对患者健康/管理/公共卫生的正向影响,可被测量(如手术时间、愈合率、并发症降低等)。
4)风险管理(risk management)与SOTA的可追溯
5)临床获益(clinical benefit):必须区分“直接 vs 间接”
6)器械-人体交互(device-human body interaction)
7)“临床数据不适合”的可接受理由(not appropriate ≠ 不足/不够)
临床试验会使患者承担不必要负担或风险,存在伦理问题(如急诊场景)。 无法确定有意义、可测量、显著的临床终点(如某些简单、长期使用且安全谱明确的通用器械)。 器械没有直接医疗效应,无法在患者临床场景中评估(如样本冷藏设备、灭菌设备依赖温控或微生物log减少等技术终点)。
六、文件体系要求:走61(10)也不是“免做CER”
进行SOTA讨论:理解临床环境、识别临床相关风险、并确认是否存在未知/未纳入的临床数据(自身/相似/等同器械)。 基于SOTA识别需要由非临床测试支持的安全与性能结局指标,并设定验收标准。 汇总非临床证据:适用的共同规范/协调标准/产品标准,以及动物/仿体/尸体研究、可用性测试等;将结果与预设验收标准对比,并证明获益-风险可接受。
七、PMS/PMCF的定位:61(10)不等于“免PMCF”
八、白皮书给出的7个场景:BSI如何“判可/不可”
九、把BSI观点提炼成“可直接使用的决策清单”
器械是否为Class IIa或Class IIb且非植入?(Class III/植入直接排除) 是否存在任何显性/隐性的临床声明?(有临床声明则排除) 器械提供的是间接临床获益还是直接临床获益?(直接获益通常需要临床数据) 器械在系统/术式中是否可能影响患者结局?影响越大,临床/间接临床数据越“相关/适合”。 SOTA是否显示同类器械普遍用临床数据支持关键表现?如果是,你仅做技术声明可能被质疑“不符合SOTA”。 器械-人体交互是否新颖?接触类型/时长/部位是否涉及高风险区域?(新颖交互往往需要临床数据) 你是否能给出“临床数据不适合”的正当理由(伦理/无法定义有意义终点/无直接医疗效应等),而不是“没有/难收集”? 是否准备好CEP、CER、PMS/PMCF与一份逐条覆盖要素的61(10)论证文件? 是否避免规划“特定PMCF临床数据收集活动”?(否则与立场矛盾)